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申请在福州、厦门设立代表处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申请在福州、厦门设立代表处、派驻代表,应当具备3个条件:一是该律师事务所已在台湾地区合法执业,并且没有因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受过处罚;二是代表处的代表应当是执业律师和台湾地区律师公会会员,并且已在大陆以外执业不少于2年,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没有因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受过处罚;其中,首席代表已在大陆以外执业不少于3年,并且是该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是相同职位的人员;三是该律师事务所有在大陆设立代表机构开展法律服务业务的实际需要。
张宏新建议,对积极认真参与信访接待的律师事务所,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工作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律师参与接待的信访事项范围、衔接机制,以促进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工作深入开展。